添加日期:2017年1月13日 阅读:1492
2016年各省市在招采方案中显示出了“两标合一、价格联动、带量采购”的新趋势。一些地市也大胆创新,如上海、深圳执行GPO采购,更多地市开展二次议价,出现了省市间的联盟采购。预计今后会有越来越多地区打破传统招标模式。针对2016年药品招采热点,探索出2017年药品招采的趋势。
正如清华大学医疗健康研究中心客座教授耿鸿武所总结的2016年招采十个特点:集中采购从集中化到分散化、地市主体凸显;限价趋严,取各省*低价和中位价成为趋势;优化竞价分组,削弱“外资药”超国民待遇;规范双信封制招标,商务标以价格作为依据;技术标评审主观分减少,部分新型指标纳入;价格联动、动态调整,联盟联合招标、谈判;未中标、新上市产品开通集中采购**通道;“量价挂钩、带量采购”替代二次议价表述;试点城市级的集中采购方法各异,百花齐放;耗材、试剂、器械的集中采购与药品同要求。
对于未来药品集中采购的趋势预判,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在近日的一次会议上表示,“药品招采将呈现量价齐跌的趋势,各省市普遍缩小药品采购目录,大量的药品因无法进入目录而丧失进入市场的机会。同时,药品的市场准入及招标采购与销售原本断开的环节,在新的药品采购方式下几乎合为一体。”
耿鸿武认为将呈现十种趋势:降价依然是国家、省级、试点地区集中采购的主基调;政府职能转变,权利下放,医院机构的主体地位回归;从政策到实践,医保在集中采购中的地位逐渐地凸显;带量采购成常态,市级、医联体议价等多种方式呈现;尝试跨地区联合采购,将会出现不同类型的采购联盟;地方保护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有待进一步纠正;“两票制”范围继续扩大,“三票制”甚至不限票数会出现;国家药管平台与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价格透明;新模式探索,药交所及多种形式的GPO采购将会涌现;分类采购、分步实施,直接挂网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1、更多地区探索GPO
GPO始发于上海。上海早在2015年初就明确指出,借鉴国外集团采购组织的通行做法,选择医保目录中部分未实施集中招标的品种和自费药品,推进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和医药分开改革,探索通过社会第三方药品GPO,发挥市场优势,建立联合谈判机制,优化药品供应链,压缩药品采购价格虚高空间,降低药品供应总成本。至今,上海市已发布了3批药品集团采购公告,第*批GPO采购的抗微生物类药品,总体降幅约占所采购金额的20.8%。
另一宣布执行GPO采购的深圳,则完全脱离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其直言,“2016年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要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目前深圳市已公布2批采购目录。
述评
GPO采购是在药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再利用“量价挂钩”挤走虚高药价的水份。通过GPO合并目录、联合遴选,提升集中度,从而降低药价。目前实施GPO的两地各有探索。
对于上海GPO模式,上海市采购联盟**组召集人、华山医院药剂科主任钟明康解释为“供应链再造”,改变以往药品通过商业渠道进入医院后仍存在“药房-医生-患者”内部供应链的状况,实现内外一体化整合,并按照市场规则,由医院获得成本补偿。
深圳方案的杀手锏则是将全市公立医院药品目录合并为“一品二规格三剂型”,目录剂型整合将减少竞价分组,厂家竞争更加激烈。有业内分析认为,进口原研专利药降价幅度不会大,国内多家生产、采购金额大、质量层次不高的药品或面临大幅度降价。
虽然未来将有更多地区探索GPO模式,但2017年尚难“涌现”GPO。
2、药交所对过期专利药杀价
作为一个风向标,广东药交所《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备受关注,于2016年9月2日开始实施,2017年1月1日正式执行。这是自2013年该药交所运行以来的**调整。新规明确,基药不再划分质量层次,非基药则分为4个质量层次。*值得关注的是,在医保目录药品第三层次药品交易规则中首创性地提出运用比价系数来确定过期专利药是否可以中标。据悉,比价系数正在紧张测算中。
此外,2016年11月底,华中药交所在武汉正式上线,将提供包括产品展示、缔结合同、交易、结算、金融、物流、大数据等在内的“互联网+医药供应链”的多维度服务,贯穿医药流通环节,实现全程在线电子化交易。目前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民营医院、社会零售药房。
述评
广东比价交易规则的引入,既可使过期专利药在国内仿制药品质尚未普遍提升的过渡期内,依然享有相对较高的中标价,不至于直接拼价格无优势而落标;但又因其中标价格受到比价系数的制约,必须在原中标价格上让利,不至于高出国产优质仿制药价格过多。**分析认为,过期专利药在广东,降价幅度预计在15%~30%。
广东药交所的做法,无疑会产生一种示范效应。
而华中药交所则更倾向于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等增值方式实现运营支持。
3、区域联盟继续扩张
2016年,各种区域联盟如火如荼。
“三明联盟”不断吸纳成员,目前共涵盖15个地级市、28个示范创建县及青海互助县,涉及广东、福建、浙江、河北、内蒙、云南、山西、青海及河南省。
除此之外,陕西、四川、内蒙古、宁夏、青海、甘肃六地组成了医用耗材采购“西部联盟”;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共同签署协议,明确将在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人事薪酬、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政策协同;京津冀三地亦签署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框架协议。
述评
自国家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以来,全国已涌现多个药品耗材跨省联合采购联盟,覆盖范围越来越广。**认为,联盟多以某个省份或城市为中心,如三明联盟的三明市,西部联盟的陕西省,形成一地牵头、多地跟进的模式。省市之间形成联盟,以及采购数据的互联互通将进一步降低产品价格。
可以预判,未来将出现更多地区的联合采购。
4、“二次议价”遍地开花
启动“二次议价”*激进的浙江,在杭州、宁波、温州和绍兴市等试点基础上,于2016年11月宣布在全省试点城市推进“二次议价”,建立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明确公立医院在药品采购和议价中的主体地位。
另一种“二次议价”则是省级入围后再行地市价格谈判。比如江苏省的“二次议价”,是省级平台通过质量把关及价格入围的方式遴选出一批省级入围品种,*终价格则在各地市的带量采购中以价格谈判的方式产生。
述评
国务院《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这意味着试点城市均可以自主招标并进行“二次议价”,而当前医改试点城市已经扩增到200个。
“二次议价”的目标还是离不开降低药价。宁波市中成药联合限价采购,在省中标价格基础上平均降价幅度下降15.5%。安徽在挂网基础上以地市为单位进行的“二次议价”,降幅要求非常高。
更大范围的“二次议价”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但药企的压力越来越大,更有“二次议价陷阱”之说。但“二次议价”已获政策允许,未来无疑是一种新常态。
5、“两票制”真正发力
2016年4月,国务院提出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此后,“两票制”相继在各省相关文件中显现。除早已执行“两票制”的福建外,安徽、陕西、湖南、青海均发布了落地文件,四川、重庆、宁夏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广东、河北、吉林等地也表明将执行。日前,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虽未执行“一票制”,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平台打造,已具备了实施“一票制”的技术条件。
述评
据业内分析,安徽“两票制”文件与国家思路*为相符。该省提出,工业内部仅销售本企业的经营企业、进口总代理(**一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代为销售药品均视同为生产企业;对确属偏远山区(地区)的,药品经营企业可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陕西则在推行“两票制”的同时,对配送商数量进行压缩,并将配送商优先选择权交给医疗机构。
“两票制”大趋势下,流通环节将减少,流通行业进一步集中。医药营销模式将产生巨大变革,终端队伍少、以底价代理为主、经过层层操作到终端的工业企业将受到冲击。
6、医保支付凸显核心作用
2016年11月,医保支付标准结束意见征求,文件即将出台,据悉医保目录将一并出台。虽延后一年有余,但医保支付作为医改核心引擎,在政策面进展上终于发出了声音。
随后,安徽公布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办法,按全国*低中标价调整医保支付参考价,直接挂网品种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医保支付参考价。据悉,安徽省现有医保支付参考价药品5441个品规,其中采购量大的前1500个品规占总采购量的74%。对比安徽省医保支付参考价与外省中标价,1500个品规中有866个为全国*低价,占57%。
除了安徽模式,重庆、三明等地也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各地纷纷发文表示要推进医保支付改革。
述评
2017年,随着医保支付标准的出台,招采格局将发生重大变革。对于医保支付标准出台的影响,国药控股股份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有深刻理解。
他认为,医保支付标准出台将进一步扩大直接挂网采购范围,供需双方直接网上交易处于主流地位,招标采购逐步聚焦,谈判采购成为常态。对支付指导价格管理,要理清医保支付政策、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三个概念。应该是先有政策,再有支付方式,*后形成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方式包括按项目付费、单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可能会放在市级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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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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