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7年4月12日 阅读:2137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征求《CFDA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使业界一片哗然。据了解,中国制药业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新药研发水平和竞争水平仍然较低,面对海外药企的直接竞争,这是巨大的冲击,还是倒逼创新的机遇?
01进口药品注册管理可能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CFDA将对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取消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已在境外注册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要求,疫苗类药物除外。
(二)对在中国进行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完成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后,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注册申请;提出上市注册申请时,应当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三)对于申请进口的化学药品新药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创新药,取消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的要求。
(四)对于本决定发布前已受理的,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提出免做进口临床试验的注册申请,符合要求的,可以批准进进口。
02开放将方便患者且激励创新
无论是国内药企代表,还是海外医药公司人士,对于CFDA关于进口药注册管理可能发生的变化,均给予了较为积极的评价:调整的大方向是对的。
“这对于患者及时用药来说,**是个好消息。”3月26日,参加“理解未来”讲座的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所长、百济神州联合创始人王晓东向《知识分子》表示,“很多新型药物以前在国外批准以后,一般要到3-5年才能在中国被批准。”征求意见稿的这些变化意味着中国患者使用海外新型药物的时间将大大缩短,而不必托人或跑到香港、美国等地代购海外新型药物。
其次,从长期来看,开放进口药注册管理对竞争水平和新药开发水平仍然较低的中国医药产业是一个激励。
王晓东认为,在新的法规下,海外新型药物很可能会大量涌入中国,做同等药的中国药企已经没有生存空间,或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从这点来讲,对做真正创新的药,至少是一个动力。”
王晓东进一步解释道,创新药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全新的创新药,也就是所谓的“first-in-class”,即做出来之前,全球没有这种药;还有一种是所谓的“me-too”或“me-better”,即别人已经做了某种药物,自己在其基础上对药物的结构“做一个小小的改动”,生产出作用同等或更好的药物。“全新的创新药风险高,失败几率更大”,王晓东说,目前国内具有做全新的创新药能力的企业并不多,大多数创新药集中在跟踪海外药企的研发,利用海外新药较晚进入中国的时间差做同等药或更好的药。
再次,对进口药早期的临床研究开放,将对中国临床试验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前葛兰素史克中国药物发展部副总裁王敏博士指出,中国之前在进口药物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早期开放,跨国药企国际多中心的临床实验即使包括中国,在进入中国市场前也要重新申请免做临床试验,而且只有到了全球II期或者III期的时候才能在中国做临床试验。“这样中国就没有办法参与到早期的药物临床研究,从医生到研发的各个方面都没有得到发展。”王敏说。
国内药企北海康成董事长薛群认为,CFDA的意见有利于跨国企业临床阶段在研的新药能尽早地与中国研发市场对接,而对中国临床研究来说,也能通过这种机会见识到好的新药,提高临床研发的质量。
临床开发外包服务(CRO)公司方恩医药董事长张丹说:“会促使更多的企业将中国放进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对我们做临床CRO可能是一种利好,因为做临床研究,尤其是早期临床的可能性增加了。”
杨森中国研发中心临床开发部门副总监宋杨强调,征求意见稿的变化要放在CFDA改革的大背景下看待。CFDA近两年改革的重点是鼓励创新,加快创新药的审批工作,因此,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跨国企业的创新药,都将从CFDA的改革中获益。
03全面放开的冲击
不过,对于征求意见稿对中国整个医药产业可能产生的更多影响,各方看法不一。
首先是进口药注册管理是否要一下子全面放开的问题。这关系到中国药企接下来能否在与海外药企的直接竞争中生存下来。
深圳微芯生物总裁鲁先平认为,从竞争角度来看,全面放开进口药注册,真正做创新药的新型药企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原创的药往往在作用机制上是全新的,或者与已有的治疗方法完全互补,并不冲突”,而且“中国人力成本更低一些”。与海外药企直接竞争,“反而可能是我们能够干得更好”。
更多刚刚开始做创新药的新型企业人士认为,中国新药研发与经验成熟的跨国企业在研发能力、资金和资源上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亚盛医药联合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杨大俊说:“如果跨国企业大量涌入中国,对国内创新药企业还是有比较大的冲击。”元明资本创始合作人田源认为,中国新药产业过去受政策限制,迄今还是一个幼稚产业,整体还没有成长起来,需要给时间成长,对实力强大的外资需要有条件、有步骤得开放。元明资本是一家健康产业基金,近年来投资了多家“海归”为主创办的新药研发公司。“如果过早地大幅度开放,对国内医药企业,包括研发新药的企业会有很大的冲击,未必是明智之举”,田源说。
另外,如果更多的跨国企业来中国注册新药,对临床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在临床资源的竞争中,中国的新兴药企也将面临挑战。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国内药企高管透露,海外药企由于资金实力雄厚,创新药的研发经验更加成熟,国内的临床研究中心可能更愿意与海外创新药合作。而中国的临床资源本来就有限,尤其是早期的临床资源缺乏,一直是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如此一来,国内创新药的研发更是雪上加霜。
张丹认为,中国临床试验机构的数目要有相应的增加,这样才能在跨国企业进来后,依然有空间给国内的创新药企业做临床试验。
鲁先平指出,中国缺乏以临床科学探索为宗旨的临床研究型医生和临床体系。他认为,要解决临床研究机构匮乏的问题,除了要培养更多的研究型医生,另外临床研究机构不应该靠目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去认证,而应该通过常态化的飞行检查监督。
第二,国内药企与海外药企是否公平竞争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只是对进口药品注册做出规定,对国产药品不公平,应一视同仁地做出规定”,恒瑞医药全球研发总裁张连山说。
根据现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国本土药企需要首先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而审批下来往往需要三四个月,生物制品则需要五六个月,而进口药则不需要走这一程序。申报生产时,国产药企还需要在线生产的核查。
而且,中国很多创新药还是用仿制药的方法去管理,王晓东说,比如申请新药需要先生产三批样品。“这对创新药,尤其是临床I期,还不知道有没有效,就让它生产三批,其实是对药企一个巨大的负担。”王晓东说。在国外,药企申请新药时不需要在临床试验阶段就生产三批。
现阶段,很多有实力的国内药品研发企业已经开始了全球同步研发,但国外对新药临床研究申请的审评要求比国内宽松,因此国产新药往往在国外进入临床要早于国内,张连山介绍说。
王晓东认为,如果CFDA仅仅针对进口药的注册管理进行改革,而在国内药品注册没有任何变化,那么“本土企业在临床注册和新药批准方面的优势将荡然无存,而且还会处于劣势”。
04征求意见稿”的新问题
多位接受《知识分子》访谈的人士还表示,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较为笼统,很多相关问题没有得到更多的解释。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条,CFDA实际上是承认外企在中国以外产生的临床前和临床数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承认中国企业在海外产生的数据。因此,CFDA“对中国企业在海外产生的数据的认可度”将是一个新的课题,张连山说。
另外,征求意见稿的第三条指出,“对于申请进口的化学药品新药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创新药,取消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的要求”。杨大俊说,其字面意思为,国外的药在中国完成临床试验,可以在中国首先被批准,“这有它积极的意义”。
紧接着第二个问题就来了,药品的产生规范是按照中国的《良好生产规范》(GMP)来,还是欧盟的或美国的。“如果GMP标准不一样,你是不是要按照国外的标准呢?”杨大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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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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